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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香港证监会谴责瑞士宝盛 并罚款300万港元

据港媒报道,私人银行瑞士宝盛(Julius Baer)旗下的瑞士宝盛(香港)由于没有按照香港证监会的指引,界定客户是否属于专业投资者的类别,被香港证监会谴责和罚款三百万元。这是近年证监会较罕见的行动。

瑞士宝盛(香港)获发牌经营证券交易(第一类)和就证券提供意见(第四类)受规管活动的业务。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发现,二○○六年十月至○八年七月期间,瑞士宝盛(香港)持有的牌照只准许其向专业投资者的客户。

然而,该公司将客户视作专业投资者前,没有采取足够步骤以识别出可视为专业投资者的客户、没有每年重新确认客户是否继续符合有关专业投资者的规定,以及没有就其向客户提供的投资意见备存足够的书面记录。

瑞士宝盛(香港)不承认证监会所发现的缺失,但其将会委聘独立机构检讨内部监控制度,范围涉及该公司将客户视为专业投资者时,有否符合有关监管规定,以及向客户提供投资意见的意宜。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表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散户之间有重大分别,有关公司若不严格遵从规定,未有正确区分这两类客户,有关客户会因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瑞士宝盛成立于一八九○年,目前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去年收购ING在瑞士的私人银行业务。截至去年底,该公司管理资产达一千五百三十六亿瑞士法郎(约一万一千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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