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交所(388)大股东权益披露数据显示,德意志银行在港交所的持股比例达6.09%,高于特区政府的5.84%,技术上成为最大单一股东。不过,由于德银部分持股用于与港交所挂钩的场外衍生工具的平仓,故实际上该行持股仅2.49%。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1条规定,除证监会在咨询财政司司长后给予书面核准外,任何人不能是港交所的次要控制人(minority controllers),意思是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
政府于07年9月7日成为港交所的次要控制人,截至今年3月底持股5.84%。与此同时,证监会目前已核准8个实体为次要控制人,它们都是代客户托管有关股份,合共持有港交所已发行股本约60%。
据了解,8名次要控制人都属于投行,但德银不在名单之中。参考德银的权益披露,其于6月29日在场内以平均每股162.574元,沽售港交所1533万股,使其持股由7.57%降至6.09%。然而,权益披露亦显示,德银持有的3979万股(约3.6%权益)是为了与港交所挂钩的场外衍生工具的平仓之用,换言之,德银实际可以行使投票权的持股比例,应减去该3.6%,即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