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昨召开特别会议,讨论高盛「乌轮」回购事件,港交所(00388)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考虑是否需要惩处高盛,当中包括是否适合再发行衍生工具。
乌轮涉38人 106宗交易
狄勤思昨回应议员提问时透露,港交所目前集中处理高盛如何向投资者赔偿,但日后会循三方面研究,是否向高盛作出惩处,包括产品文件的制定、回应市场是否够迅速,以及与投资者沟通及赔偿是否充足。
他又称,上市科无强制调查权,只能依赖对方合作。不过,上市委员会可以暂时不批准高盛发行认股证,亦会检讨高盛是否适合再当发行人,这都要视乎高盛将来在文件安排、回应不寻常交易,及与投资者沟通是否做得恰当。据他披露,高盛「乌轮」涉及106宗交易及38人,但当中或有双重交易,未能确定投资者数目。
财经及库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李炳威回应,高盛是次回购作价是否合理时,指补偿合理及接受与否,是由投资者自行决定,该局关注是如何保障市场信心及质素,故港交所向高盛提供注意事项,以安排向投资者回购。他又指,政府要在监管及投资者保障上取得平衡,今次事件关键在于评估特定情况下,有关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韦奕礼:毋须检讨现行运作
另外,证监会行政总裁韦奕礼昨出席另一活动后表示,「乌轮」事件属个别情况,不代表要重新检讨现行市场运作,又指港交所在窝轮及新股监管方面行之有效,证监会认为毋须改变,并密切与港交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