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牌照?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 (“AMLO”)》,除了认可的会计专业人士及法律专业人士外,任何人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必需备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TCSP”)」牌照。有关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的发牌制度,由香港公司注册处执行。
何谓「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
-
成立法团或其他法人;
-
担任或安排另一人担任 —
-
法团的董事或秘书;
-
合夥的合夥人;或
-
就其他法人而言,一个相类似的位置或职位;
-
为法团丶合夥或任何其他法人或法律安排,提供注册办事处丶营业地址丶
通讯或行政地址;
-
担任或安排另一人担任 —
-
明示信托或相类似法律安排的受托人;或
-
某人的代名股东,但如该人为法团并且其证券是在认可证券市场上市者,
则不包括该人。
作为瑞丰德永 的客户,什麽事情我须要知道呢?
-
为您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供应商,必须是TCSP 持牌人丶会计专业人士或法律专业人士。您可以向公司注册处之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注册办事处取得牌照持有人的资料∶
-
TCSP持牌人必须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遵守AMLO所规定的反法钱(“AML”)及反恐怖主义融资(“CTF”)要求。为了落实上述要求,TCSP持牌人必须在客户尽职调查丶客户监控丶客户风险评估丶记录保存及可疑交易报告中实施适当的程序。同时,TCSP持牌人於关於AML/CTF的调查之中,是香港执法部门的联络点。
香港信托及公司注册持牌服务条例
香港公司注册处于2018年1月发布公告,信托及公司服务提供者新许可证制度根据《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生效。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牌照,并须符合“适当人选”准则,方可在香港经营提供信托或公司服务的业务。任何人如在香港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即属犯罪。如果香港公司选择无持牌经营的机构作为秘书公司,同样也会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