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实 益 达4.06+0.010.25%以下简称“实益达”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扬商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扬商贸”),于2013年4月2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登记注册,取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898823)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商业登记署颁发的《商业登记证》(登记证号码:61350000-000-04-13-8)。现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增强与境外企业业务对接,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凯扬商贸,法定股本为50万港元。
2、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香港公司注册]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投资金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总经理享有本次投资的投资决策权,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投资属于境外投资,凯扬商贸的设立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核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批准),并已办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等相关程序,目前注册资金需待办理完开户行等手续后方可汇出。
5、投资主体介绍
实益达是凯扬商贸的唯一股东,无其他投资主体。
二、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1、全资子公司的名称:
中文名称:凯扬商贸(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AI YANG BUSINESS (HONGKONG) COMPANY LIMITED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万港元
4、公司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283号联威商业中心11楼C单位
5、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购销及进出口贸易。
6、出资方式:凯扬商贸由实益达全额投资,投资金额为50万港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资金换汇,作为对香港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拓展进出口贸易业务,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能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最新信息。
(2)利用香港的国际贸易优势,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不断开拓海外新的采购和销售渠道,增加公司国际采购和销售能力。
(3)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香港税收、融资和汇率等优势,有效利用境外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控制汇兑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2、可能存在的风险
(1)法律风险:香港地区法律与内地法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需要保证香港子公司依照香港法律合法合规运作,避免香港子公司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
(2)财税风险:香港地区和内地的财税政策方面存在差异,公司需要加强对香港子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避免出现公司资产流失或其他财务风险。
(3)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公司在设立凯扬商贸时,已充分考虑到关联关系及风险控制等因素,将凯扬商贸设立为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已有在香港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经验,虽然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凯扬商贸的新设立不会给公司带来新的业务风险。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是目前众多国内企业采取的通行模式,这种模式也不会存在政策法规方面的障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注册香港公司程序]
2、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商业登记署颁发的《商业登记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25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实益达”)发来的《关于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称其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32001577),无锡实益达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2年10月25日,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2012-201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无锡实益达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两免三减半” 定期减免税优惠,2010年至2012年无锡实益达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2.5%。经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无锡实益达将按照12.5%的税率进行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公司无需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目前,无锡实益达正在积极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税相关手续,最终无锡实益达是否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备案为准。本次无锡实益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不影响公司分别于2013年4月2日及201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及2013年1-6月经营业绩预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