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南京瑞丰注册香港公司]
一、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总投资 500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1)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香港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2、注册资本:2000 万港元,公司出资比例 100%。
3、投资总额:500 万美元。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香港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5、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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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香港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香港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香港公司的设立能充分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公司发展所需的一线市场信息,为合金材料生产提供质优价廉的金属资源。
(2)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司国际品牌,不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快速做强做大,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为社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工业粮食。
(3)有利于加大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力度,不断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尽快由国际贸易转变为国际经营。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香港公司将组建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销售团队,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拓宽海外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国外客户。
2、设立香港公司存在的风险
在香港设立子公司是目前多家国内企业采取的通行模式,在政策法规方面不存在障碍。但是香港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
,且公司第一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子公司,需熟悉并适应香港商业及文化环境,否则将会对公司的运作带来不便。同时,设立香港公司也存在一
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宁波瑞丰注册香港公司]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能促进公司充分借助香港自由通商贸易港口的有利资源和优势,及时获取公司发展所需的一线市场信息,为
合金材料生产提供质优价廉的金属资源。
2、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公司国际品牌,不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3、有利于加大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力度,不断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尽快由国际贸易转变为国际经营。
4、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决定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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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2、《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