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按广东省和广州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相应调整。灵活就业参保缴费额也同时调整。
广州市每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9090元调至10089元,下限由1818元调至2018元;广州市(不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每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每月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仍为1300元;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2303元调至13623元,下限由2461元调至2725元。同时,每月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均由4101元调至4541元。广州市(不含从化市)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和医疗等四险的参保缴费额同时进行调整,由801.2元调至888.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