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规定了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及条件。
离岛免税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年满18周岁、乘飞机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已经购买离岛机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有效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二是在指定的离岛免税店内付款购买免税商品,商品品种和免税购物次数、金额、数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取得购物凭证;三是在机场隔离区凭身份证件及购物凭证,在指定的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机随身携运离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