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新闻
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房地产基本分类

房地产基本分类

  土地历来都是生产要素,因而从事土地买卖、租赁、抵押活动的地产市场,也是生产要素市场的组成部分。在中国,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永久出让土地所有权是不允许的。因此,一般说来,地产市场的交易活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或租赁。房地产市场按照不同标准,不同方法,可作出不同的分类。
按组成要素分,可分为

  (1)土地使用市场。是按国家对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和获得土地使用权者将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场所。
   (2)房产市场。是指房产的转让、租赁、抵押等交易场所,包括房屋现货和期货的交易场所。
   (3)房地产资金市场。是指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用信贷、抵押贷款、住房储蓄、发行股票、债券、期票,以及开发企业运用商品房预售方式融资等市场行为。
   (4)房地产劳务市场。是指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维修、设计等活动的市场。
   (5)房地产技术信息市场。

根据房地产流通顺序分为

  (1)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出让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其指定的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房地产一级市场是由国家垄断的市场。
   (2)二级房地产市场。又称增量房地产市场。是指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把新建、初次使用的房屋向消费者转移,主要是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
   (3)三级房地产市场。又称存量房地产市场。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租赁的市场。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也包括房屋的交换。   二、三级房地产市场是一级房地产市场的延伸和扩大,起促进市场繁荣的作用。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瑞丰德永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