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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连带责任亟待明确 网络售假屡禁不止

      一直以来屡禁不止的电商假货再次成为行业的焦点。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11月25日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布了5起电子商务产品执法打假典型案例,而销售渠道正是“天猫商城”、“京东商城”和“1号店”等知名的电商平台。

      据介绍,“三无”产品、[注册英国公司]假冒伪劣产品、缺陷瑕疵产品大量充斥网络,全国共查处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400余件。今年对五大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的专项抽查,合格率也仅为73.9%。

      “电商的监管还存在诸多漏洞,应该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在法律层面上有法可依。”山东省电子商务协会会长董新建11月27日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商务是市场推动产生的,在此之前,市场应该优于法律建立自我保护体系。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年交易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30%,其中网络零售达到1.85万亿元,成为世界网络零售第一大国。

      但与此同时,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也呈现上升趋势,而且手段不断翻新,具有虚拟化和智能化的特点。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统计,2014年上半年共接到全国各地用户的电子商务投诉近50180起,同比增长21.32%。其中,网络购物投诉占比最大,为49.07%;网络售假、虚假促销、网络诈骗、质量问题等为网络购物热点投诉问题;淘宝/天猫、易迅网、当当网、1号店等多家网站被投诉。

      “平台类电商是用户投诉的热点,或是因电商平台入驻商家多,经营素质不一,服务质量和诚信度不高。”国内知名网购维权专家姚建芳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外,平台电商监管缺失也是导致用户投诉量大的重要因素。

      对于网购充斥大量假货现象,中商产业研究院行业分析师张乐归结了3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销售假冒产品的都是以“商家入驻”形式进入平台的第三方卖家,而平台对于这些商家的监管和资质的审核又没有严格把关。其次,我国并没有相关的电商法律法规约束,工商等部门要介入比较困难,造成网络售假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最后,消费者求低价的心理使得低价成为电商售假的主导原因,并且消费者对假货的认知不够。

      在浙江乌镇举行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马云称:“25元就想买一个劳力士手表,这是不可能的,这是你自己太贪了。”

      “马云把责任推给了提供商、消费者。”董新建表示,平台经营者让虚假伪劣充斥市场和商店卖“三无”产品,与医院引进药品无批号,给病人打针致死一个道理,“三无”产品就不该卖,更不能让消费者去评判真伪。

      此外,电商对于流量的需求,也助长了这些售假行为的滋生。有业内人士指出,电商烧钱打广告的成本并不是小数目。即便是天猫这样的龙头电商,获取一个新用户的成本也在100元以上,更不用说其他没有任何流量来源的网站。但由于这样的货物价格比较便宜,能给电商平台带来大量的人气,同时又因为不是电商平台自己经营,就算被发现也能撇开关系,属于互相利用。

      下架、封店、退货、与第三方平台撇清关系是电商一贯的伎俩。淘宝网数据显示,去年一年在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淘宝与6000多个品牌商、权利人联手,直接从网页上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

      日前在乌镇举办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两电商大佬马云和刘强东均表态要严打网络假货。

      刘强东说,从前京东发现销售假货一般会罚款1万到10万元,或者封店,今后,一旦发现卖家在平台上售卖假货,会将罚款额度提高至100万起。而马云称,为了构筑一整套打假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体系,阿里巴巴不仅和2.3万个权利人建立战略合作,还跟公安、工商、质监、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合作。

      董新建表示,现在对网络售假的追溯渠道很多,如网购“7日无理由退换货”、用大数据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甚至通过质监、工商、公安进行打假。但所有的追溯体系里都在逃避平台该承担的责任。

      董新建认为,实体店的“三包”是平台负担,网上买到假货或者经营者卖了东西后不干了,平台经营者同样具有法律责任,“不能说买了假货,让C2C去打官司,平台没有任何责任了。小卖部卖假工商罚小卖部,是因为小卖部不该进假货不该卖三无产品。平台引进厂商的时候也应该有认证体系,对产品的质量承担责任。”

      董新建说,追溯在实体经济是健全的,在虚拟经济里面忽略了这种追溯的完整性。

      “追溯体制不健全和期限的限制与过去传统体制相脱离,[英国公司注册]造成卖假者有机可乘。”董新建说,实体经济有“三包”,平台买了7天以后再也无可追溯,而假冒伪劣不是7天能看到的,作为消费者没有鉴别能力,只能看着不好可以退,这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保护措施之一。

      与期待电商自律和对大量的第三方做内部监管相比,有法律监管才能切实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董新建呼吁国家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与过去的企业法及其他的市场法规相对接,电商监管在法律上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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