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维京群岛「金融服务监察委员会」于2010年12月发表《公共基金守则2010》(以下简称「守则」)的最终版本。该守则会在2011年3月31日实施,适用于所有在英属维京群岛根据《证券及投资业务法2010》注册的公共基金。而守则并不影响私人和专业基金。
为了让现在的公共基金遵循守则及《证券及投资业务法》的相关规定及《互惠基金规例2010》,公共基金可以在2011年6月30日前更新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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