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经合组织基于美国FATCA政府间协议模式一的范本内容,向二十国集团提交了《统一报告标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以下简称CRS文本),2014年10月,包括已经与英国正在实施英国版FATCA的所有属地和领地在内的50个国家发布共同声明,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实施CRS全球征税,并在2017年9月开展CRS全球征税下的第一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截止2017年11月,全球已有105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实施CRS。
承诺20自动交换信息的国家和地区(共49个)
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百慕大,安圭拉,直布罗陀,塞舌尔,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时,保加利亚,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库拉索岛,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多米尼加,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格陵兰,马耳他,格恩西岛,匈牙利,冰岛,印度,爱尔兰,马恩岛,意大利,泽西,韩国,南非,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墨西哥,蒙塞拉特岛,荷兰,纽埃,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瑞典,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国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