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管理
注册香港公司好处

纳税人办理复业登记

  一、业务概述
  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二、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核准
  (1)按照《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将收存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全部返还纳税人并启用;
  (2)准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满次日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按准期复业处理,在系统中正确录入复业信息。
  2.资料归档

现成公司热 | 信托基金 | 财务管理 | 政策法规 | 工商注册 | 企业管理 | 外贸知识 | SiteMap | 说明会new | 香港指南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瑞丰德永
客户咨询热线:400-880-8098
24小时服务热线:137 2896 5777
京ICP备11008931号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