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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香港公司报税方式详细说明

香港作为距离内地最近的离岸金融中心,凭借多项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政策,吸引了全球客商落户香港。而与香港仅一河之隔的内地创业者,自然近水楼台,每年前往香港注册公司的内地客商都有增无减。但由于香港实行与内地完全不同的税收制度,很多内地客商对香港公司的报税方式并不十分清晰。今天,瑞丰德永顾问就为大家详细说明,香港公司的集中报税方式。

香港由于历史原因,承袭了西方国家的报税方式,即税务机关向税务个体发出税务申报表,个体在指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递交填写完毕的税务申报表,再经评税后,确定应缴纳的税金。而是否需要缴纳税金,其基础就是该税务个体是否获得收入。因此,依据香港公司的经营及营收情况,就可以将香港公司报税方式分为以下3类:

1、无运营申报(零申报)

香港公司税务零申报要求极为严格,通常可以理解为在评税年度内,该公司没有进行任何商业交易(包括任何银行进出、收取或支付任何费用)。同时,如果某一公司进行税务零申报,香港税务局有权在7年内检阅公司帐目(香港公司账目必须妥善保存7年)。并且香港税务局也可通过公司所属银行账户信息、海关记录等其他渠道资料,对该公司营业情况进行核查。

如果税务局发现该公司并不符合“零申报”的条件,则将被视为瞒税或逃税,将会导致法院起诉及罚款,而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监禁,甚至受到限制进入香港的处罚。

2、按实做帐审计报税

当香港公司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需在限期之内提交报税表,以及由香港执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帐务审计报告,如果该公司处于盈利状态,则税务局会依据公司审计报告,对该公司进行评税,并依照评税结果发出缴税通知书,香港公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税款缴纳至税务局,完成报税和缴税工作。

3、申请离岸豁免

依照香港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香港公司为离岸经营,且公司盈利并没有使用到香港的任何资源,则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豁免公司利得税。

而申请离岸豁免的条件也较为严苛:

1.供应商、客户均不是香港客户和商家。

2.订单的签署及商谈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3.货物没有在香港发生报关记录、实际收发货等情况。

4.该公司没有在香港实际办公或聘请香港员工。

5.该公司没有在香港政府部门留有任何经营纪录。

如果香港公司属于离岸经营,无论是否有盈利,都应在第一次报税时就申请离岸豁免,因为香港税务局认为一家规范经营的公司,已经确定的经营模式不会随意更改。因此第一次报税时申请离岸经营税收豁免的成功率,远大于经营几年后再申请离岸经营税收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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