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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内地成立公司进行网络营销

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额接近2,500亿元人民币,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网购用户规模亦突破1.4亿人,预计2010年网上购物总额将达2,670亿元。然而,过去内地对网络购物的法例和政策并不清晰,对外资参与的规管较严。但这情况已有所改变,内地有关部门早前出台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外商参与内地网购市场的做法。

香港贸易发展局早前以此为题,在中小企服务中心举行中国商贸工作坊,邀请内地专家到来讲解外商如何参与内地电子商贸市场,以协助广大港商打进这强大发展潜力的网购市场。

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会高级顾问李彦成在工作坊上指出,随着资讯科技急速发展、网络设施不断改进,网络营销在内地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主要动力来自多方面,包括国家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其次是商业零售在激烈竞争下,为求降低成本,陆续开拓网络销售市场,而网络商品售价比实体商店低,亦正好迎合当前大众购买廉价货品的心态。

此外,雅虎口碑网、eBay、阿里巴巴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不断涌现,内地企业则纷纷制作网站,令企业网站遍地开花,再加上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近期推出鼓励措施和规范网络销售的规定,均有助网络营销健康发展。

不过,由于从事网络营销属于商业投资,内资及外商的要求有所不同,李彦成建议港商仔细研读相​​关法规。一般而言,港商除须遵守《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须符合网络管理的针对性规定,包括《电信条例》、《互联网资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

他指出,内地互联网资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资讯服务」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资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简言之,即收取用户费用。 「非经营性互联网资讯」则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用性资讯的服务活动。

由于「经营性互联网资讯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并实行许可证制度,故经营者须申办《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简称ICP证)。 「非经营性互联网资讯服务」则实行备案制度,有关规定包括:位于中国境内机房运行的所有网站,须进行备案登记;须向当地电信管理机构或工信部网上备案,领取备案编号。备案目的旨在打击非法资讯的传播。

必须注意的是,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必须属于合资企业,且外方出资比例不得超过50%;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符合网络管理与投资法规后,投资者须进一步研究网络销售政策。李彦成建议港商参考两部去年才公布的主要规定,包括《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外商投资互联网、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专案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新规定,外商投资的生产性企业、商业企业,可以直接从事网上销售业务,但前提是必须成立了公司,才能合法从事网络销售;这与内地鼓励大学生创业,投资网络营销所作出的宽松做法不同。

另外,专门从事网上零售、本身不经营店铺的外商投资企业,须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公司应在其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的资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连结标识」(电子版营业执照);而提供类似「淘宝网」这类网络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销售者(即挂网销售公司)的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并须保存对方在平台上发布的资讯内容不少于两年。

李彦成又指出,在成立独资商业公司或生产公司时,除符合基本申办程序外,港商须留意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因为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在登记表盖上备案登记印章后,企业才能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此外,零售公司须开设店铺,或公司住所(法定地址或办公地点)与店铺二合为一;若纯网络销售者,可不设店​​铺,但仍须设有公司住所,且要严格审批。

创建销售网站方面,李彦成点出,除策划设计、注册域名(如.com或.cn等)、维护、推广等,经营方式计有外包(托管)、租借(门店)及自建三种,其中以自建经营最为理想,但投资费用亦大,一般为大企业所选用。

网络销售模式,必须具备订货、结算及配送功能。李彦成指出,现时内地流行的模式计有网络直销、间接分销及规模行销。其中,网络直销又分为(一)利用公司网站直接销售;(二)委托资讯服务商在其网站发布资讯,公司利用有关资讯与客户联系,继而直接销售;(三)虚实相容,即以实体店支撑网络销售,以网络销售带动实体店销售,好处是利用公司已有品牌优势、实体店铺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为线上销售提供良好的信誉和优质服务。

间接分销是选择网络或电子中介商;而所谓规模行销,是控股实体店、加盟店、公司网店、网络代销店等同步经营。

举凡投资必有风险,网络经营也不例外。李彦成指出,主要风险有(一)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等交易风险;(二)失密、被篡改、丢失等资讯风险;(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保护、网络广告等法律风险;以及(四)网络安全、病毒、骇客攻击等技术风险。

他最后指出,当前发展趋势显示产业正由投资生产,逐步朝向投资商业转移,其中电子商务也逐渐替代​​传统购买模式,如网络销售、网购、网络商店等,将会是中国未来营商讨论的热点。

香港贸发局针对本地中小企的需要,经常在中小企服务中心举办不同课题的工作坊和讲座,而「中国商贸工作坊」是其中一个定期举办的系列讲座,旨在协助本地中小企解决开拓内地业务时遇到的种种疑难,详情可参阅中心活动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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