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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新版 JIG 101 Ed.2 公布

今年4月份,美国消费电子协会(CEA)、数位欧洲(DIGITALEUROPE,前身为EICTA)及日本环保产品优先购入调查共通化协议会(JGPSSI)共同发布了《联合产业指南 - 电子技术产品材料成分申报》(JIG-101 Ed. 2.0)。这一档旨在为全球电子技术产品供应链申报其产品材料成分资讯提供指南。该指南制定了材料申报的基本要求,但企业可视其需求谘询其他物质的相关要求。

此次JIG包含一项重要法规,即欧盟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为符合REACH法规第33条规定的供应链和消费者资讯传递的责任,以及REACH法规第7.2条的通报准备,JIG-101 Ed. 2.0特别建立一套REACH法规限定物质筛选方法,以便确定电子技术产品供应链需要披露的物质。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电池明确包含在修订版中,并且表A中增加了有关电池的具体限值。
2. 如果法规只对物质在某些应通报的应用中使用时进行限制,则会对此类应通报的应用进行具体说明;只有当应申报的产品属于应通报的应用时,才需要进行通报。
3. JIG 应申报物质清单依据法规的更新进行相应修改,例如新增:含氟温室气体、甲醛、过氯酸盐、全氟辛烷磺酸、2-[2-羟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等物质,并且调整了某些限值。
4. 此份指南重新设定了三项判定物质是否需要申报的标准,用以取代先前判定A级和B级披露的标准。修订后,这些标准的执行更具灵活主动性,同时可以在业界取得更广泛的一致。
5. 所有需要申报的物质全部列在一份清单(表A)当中;该JIG应申报物质清单还标注了将物质纳入清单的基本依据,即标准1 - R(法规管制)、标准2 - A(仅作评估)、标准3 - I(仅作参考)。
6. 标准1 - R:35类物质;标准2 - A:1类物质;标准3 - I:3类物质。
7. 欧盟REACH法规(EC 1907/2006)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其中涉及电子技术产品的第7.2条(通报)和第33条(资讯传递)均要求需知道产品中是否含有占重量超过0.1%的REACH物质候选清单中所列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为确定电子技术产品中的SVHC,本指南建立一套科学的筛查方法,使JIG用户可以为应对REACH做好更加积极有效的准备,因为这些物质未来可能被纳入候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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