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的电子资讯产品污染管理办法 — 即中国RoHS,工业及资讯化部于2009年10月9日发布了《电子资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称“重点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展开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询。
重点管理目录包括三大类产品:移动电话、电话机(固定式电话端点、无线电话端点)及与电脑相连的印表机。SJ/T11363-2006 (电子资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规范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连苯及多溴联苯醚的最高容许浓度;但此重点管理目录加注一些豁免专案(例如合金内的铅含量限制放宽、光学玻璃及滤光玻璃中可含铅与镉、铅可应用在陶瓷零件中等,豁免应用与欧盟RoHS相似)。
重点管理目录将于法规正式公布后十个月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