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自1992年开始强制实施。由于其目录上所列的参考安全标准大部分已作废或更新,而因此计划将条例中所采纳的安全标准修订为最新版本。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目前正在征求贸易及工业行业的反馈。同时也欢迎其他感兴趣的社会公众于2009年9月23日或此日期之前向当局提交其对此建议修订的观点。
对此条例的主要建议修订包括:
- 更新玩具安全标准:
- 采用ISO 8124国际标准系列,并删除国际自律玩具安全标准(IVTSS)
- 采用ASTM F963-08及EN 71 系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 采用EN 62115 为电子玩具标准
- 从条例中指定的儿童产品清单上删除“婴儿睡袋”一项,将此项涵盖在《消费品安全条例》〔第456章〕中。
- 采用标准的最新版本,并为下列各种儿童产品增加新的标准:
- 婴儿奶嘴
- 婴儿学行车
- 奶瓶奶嘴
- 儿童绘画颜料
- 儿童安全带
- 家用婴儿玩耍围栏
- 儿童手推车
- 家用双层床
- 家用儿童床
- 家用儿童安全护栏
- 手提婴儿床及类似手提产品或助稳器
- 儿童高脚椅或家用多用途高脚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