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5日,美国明尼苏达州率先颁布法案限制儿童珠宝的镉含量。美国国会和其他州也提出法案限制镉含量。各州的限制范围、要求和生效日期简述如下:
地区 |
法案 |
限制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联邦政府 |
HR 4428 |
供12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 |
禁用锑、镉或钡 |
公布之日起90天后 |
明尼苏达州 |
SF 2510, |
供6岁或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其表面涂层或可接触到的金属或塑胶部件的基材 |
溶出镉含量≤ 75 ppm |
针对生产商或批发商,2011 年1月1日; |
康涅狄格州 |
HB 5314 |
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 |
镉总量 ≤ 75 ppm |
2014年7月1日 |
伊利诺斯州 |
HB 5040 |
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其油漆或表面涂层或可接触到的基材 |
溶出镉含量 ≤ 75 ppm |
2011年7月1日 |
加利福尼亚州 |
SB 929 |
儿童珠宝 |
镉总量 < 75 ppm |
待定 |
纽约 |
A 9561, |
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 |
溶出镉含量 ≤ 0.5 ppm |
公布之日起 |
纽约 |
A 9771 |
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
禁用镉 |
2011年1月1日 |
新泽西州 |
A 2259, |
供6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
禁用铅、汞或镉 |
公布之日后第7个月的第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