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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修改标签法

印尼贸易部于2010年5月21日发布新令PerMenDag 22/M-DAG/PER/5/2010,对标签法 — PerMenDag no 62/M-DAG/PER/12/2009进行修改,主要修改的是法规生效日期,即针对印尼市场上已经分销和销售的现有产品,法规生效日期从2010年12月1日提前至2010年9月1日(有关详情参见Intertek最新消息:CN-382)。

除上述生效日期外,新令还对标签法的以下几项内容进行了修改:

第2条:标签责任由产品进口商承担。
第3条:变更了贸易部接收模拟标签提交的邮件地址。
第11条:对于标签法豁免的产品,要求提交补充档材料。
第18条:标签要求的执行过渡期原为法规生效12个月后,现改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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