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人造革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建筑装潢、软家俱、服装 、医药器械、家电装饰等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限制其有害物质含量,改善生活环境,保护人身健康,中国质检总局于2008年3月24日发布了标准GB 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并规定本标准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该标准将于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有害物质 |
限量 |
氯乙烯单体限量 |
< 5mg/kg |
可溶性重金属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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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90 mg/kg 镉:<75 mg/kg |
其他挥发物限 |
量 < 20 g/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