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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IPO

汤加注册设立公司流程及费用

汤加注册设立公司流程及费用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

1、审批手续—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及工业鼓励政策的主管部门为“贸工部”(MINISTRY OF LABOR,COMMERCE AND INDUSTRIES)。汤加工业发展鼓励条励中规定:所有想在工业领域或旅游基础设施方面投资的人都可取得“开发许可证”(DEVELOPMENT LICENCE)。“工业发展鼓励条例”下设常务咨询委员会(STANDING ADVISORY COMMITTEE),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所有的开发许可证的申请,并报送贸工部。贸工部会同其它有关部委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批后,再退回常务咨询委员会,如无问题,则签发开发许可证,并注明该项目可享有的优惠政策和特许权。审批时间的长短取决于项目自身条件和所需文件的准备情况,一般需5--6周。 

   (2)允许在汤加成立的公司和商业机构---由独立承担商业债务的个体商人成立的独资公司;由合作者按各自股份承担商业债务的2个或2个以上(不超过10人)合伙人成立的公司;按“公司法1912”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对公司人数有限制);按“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的外国公司的分公司或代表处。汤加境外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需在汤加境内建立商业场所,应在建成的3个月内与公司注册机构---贸工部签署3份备忘录和合作条款。合伙人公司和独资公司不需要办理注册手续,但同所有的商业机构一样,需办理贸易许可证。申办贸易许可证,要通过“国内税收副专员”(DEPUTY COMMISSIONER OF INLAND REVENUE)在财政部办理。外资企业有权进口“资本货物”(生产机械、办公设备及私人车辆),以及半成品和原材料,但其制成品的90%必须出口;合资企业可获得一般货物的进出口经营权。


(二)、投资鼓励政策

对已批准的工业企业和旅游业企业所制定的一系列鼓励政策已经出台。包括 

1、免税期---免征5年所得税(视情况可延长至15年);企业扩大规模,可延长免税期;股东在享受免税期间的红利不征税。
2、免征海关关税---已获批准的企业,如果进口生产资料,从该企业正式投入商业运作时起,或企业扩大规模后起,对所进口的资本货物(生产机械、办公设备、车辆等)可免除2年海关关税;用于制造、加工、政府批准的产品组装和服务业的资本货物或增添的主要设备免征海关关税;用于来料加工、制造或组装的半成品和原材料,如产品用于再出口,免征海关关税。
3、港口服务税方面的优惠---所有进口的生产资料、机械和建筑材料,免征50%港口和服务税;加工制造业中,用于来料加工再出口的半成品和原材料免除全部港口服务税。


(三) 、其它投资鼓励政策和便利条件

1、限制特殊行业的贸易竞争,在注册某项加工制造企业后可申请行业保护,政府同意后在一段时限内不再批准同类产品企业。
2、可在政府设立的小型工业中心长期租用场地或工地。
3、按企业运营的时间期限为投资者及其家属签发工作和居留签证。
4、对投资者及其家庭的私人财物免征海关税。
5、优先保障用水及安装电话。
6、贸工部协助投资者办理有关手续。


(四)、工业开发鼓励条例的主要内容

1、为当地市场制造、组装和加工项目--享受5年免税期;进口资本设备,免征关税2年,港口和服务税减免50%,优惠期2年;外国投资可汇返资金;资本设备中的免税车,须付100%的港口和服务税。
2、工程、电器修理、电子维修、汽车修理项目--进口资本设备,免征关税2年,港口和服务税减免50%,优惠期2年;外国资本可汇返资金;资本设备中的免税车,须付100%的港口和服务税。 
3、旅游项目(以日计费的旅馆和汽车旅馆以及水上运动项目)---享受5年免税期;进口资本设备,免征关税2年,免征港口和服务税2年;外国投资可汇返资金;小面包车免征关税及港口服务税。
4、旅游项目(长期居住的公寓)---进口资本设备,免征关税2年,免征港口和服务税2年;对面包车以外的各种车辆免征进口税,但须100%交纳港口和服务税。
5、用于出口的商业性农业生产项目---进口资本设备,免征关税2年;减免港口和服务税50%,优惠期2年;进口车辆免征关税,但须100%交纳港口和服务税。
6、用于出口的商业性捕鱼和加工项目---进口资本设备,免征关税2年,免征港口和服务税2年;进口车辆免征关税及港口服务税。
7、免税期限与投资准则----投资低于300万潘加,免税期5年;投资300万潘加至500万潘加,免税期10年;投资高于500万潘加,免税期15年。
8、鼓励投资的工业开发项目—农产品加工、海产品加工、进口替代品加工、以出口为导向的工业以及一般工业项目。


(五)、未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土地买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出口、商业(进口、零售、批发及小型商贸)、旅行社、出租车、面包加工、国内陆海空运输、近海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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